学院各党总支:
按照省高校工委的要求,各党总支将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来,组织处置不合格党员的情况进行统计上报,表中红字栏为填写项目,表格于明天(4月22日)下班前报学院党委组织部闫冬凌OA即可。按照省委组织部和省高校工委的文件精神,各基层组织要依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对所属党员在学习、工作、生活以及缴纳党费等方面严格考察,凡属统计表中红色字体栏中现象的党员,要及时教育加以改正,情况特别严重的可以通过组织程序进行处理,直至开除党籍,并及时上报学院党委。
组织部
201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