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院、部、处、室:
为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一步明确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责任,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学院党委部署要求,决定组织学院处、科级干部分别与主管院领导、部门负责人签订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其中处级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由主管院领导与处级干部本人签订;科级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由部门负责人与科级干部本人签订。处、科级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将作为干部年度考核、任用的重要依据。
希望各级领导干部高度重视,将签订好的责任书于4月3日前报送纪检监察审计办公室存档备查。
附件:
1. 学院2015年度处级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2 .学院2015年度科级干部(正科、副科)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学院纪委
2015年 3月 27日